招生专业基本信息
报考条件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(含普通高校、成人高校、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)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。该类人员报考,须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,否则录取资格无效。
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。
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(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)的人员,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,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。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,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,方式为笔试。
已获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。
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。
报名
(一)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。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,逾期不再补办。
(二)报名时间及相关规定以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(http://yz.chsi.com.cn)发布的通知为准。
考试
(一)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。
(二)考试时间
1.初试:2024年12月21~22日。初试的相关安排以教育部、考生网报时选定的考点安排为准。
2.复试:2025年3~4月。复试的相关安排以我校研究生处的通知为准。
体格检查
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另行通知。
政审与录取
(一)学校根据招生计划、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、思想政治表现、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,一律不予录取。
(二)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我校要求进行相关政审工作,政审不合格者,取消录取资格。
(三)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。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,我校不承担责任。
收费标准与奖助学金
(一)收费标准
1.学费:18000元/生·年。学费均按实际在读年限收取。
2.住宿费:按入住宿舍标准和实际在读年限收取。
(二)奖助学金
1.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学业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等,符合相应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。
2.学校对考取博士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给予奖励。
3.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,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。
联系方式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gduf.edu.cn/
研究生处网址:http://yjs.gduf.edu.cn/
联系人:弓老师
电话:(020)87053297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
邮编:510521
邮箱:yjschu@163.com
附件:1.《资产评估专业基础》考试大纲;2.《资产评估专业基础》样卷